財政部、海關總署、稅務總局聯(lián)合發(fā)布《關于完善啟運港退稅政策的通知》,在原有8個啟運港基礎上,新增瀘州市瀘州港、重慶市果園港、宜昌市宜昌港、張家港市永嘉港、南通市狼山港5個啟運港;在原上海洋山保稅港區(qū)基礎上,增列上海外高橋港區(qū)為離境港;取消直航限制,設置了蘇州市太倉港、南京市龍?zhí)陡?、武漢陽邏港3個中途經停港口。上述措施的出臺實施,有利于進一步助力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和長江經濟帶發(fā)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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